如果我生病因交不起钱被医院拒之门外,如果我的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,如果我每天辛苦工作12个小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,如果这些都是普遍而不是个别现象,那么你叫它什么主义都无济于事。
2007-09-06 作者:刘瑜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博士后
2000年美国政治学家Seymour Lipset出了一本书,叫《It Didn’t Happen Here: Why Socialism Failed in the United States》,探讨“为什么社会主义在美国失败了”这个经典问题。据他分析,欧洲各国都出现了大型社会主义政党,相比之下,美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却始终不成气候。其原因无非是四条:个人主义的立国文化;工人阶级内部的多样性;社会主义政党本身的经营不善;还有美国选举制度不利于小党存活。在这四条因素中,他最强调的,是第一条。
我不很赞同这本书的观点,原因不在Lipset对问题的分析,而在对问题的提法:如果社会主义不仅仅是公有制加计划经济,而包括广泛的福利制度(显然这也是Lipset的理解),社会主义在美国真的失败了吗?这本书过于强调社会主义政党的标志性意义,但如果我们把目光从“政党”转向“政策”,没理由认为“社会主义”在美国遭受了失败。
观察一下2004年美国联邦政府的预算开支:19.9%军费;21.6%社会保障金;19.5%用于资助穷人、老人、残疾人的医疗保险项目Medicare和Medicaid;4.1%其它用于退休者和残疾人的开支;9%用于失业补助,给穷人家庭的住房、食品、收入补助及税收返还;7%偿还债务利息;教育3.8%;老兵补助2.6%;交通2.8%,国际事务1.2%,科研1%……如果我们把社会保障金、医疗保险费、贫困失业补助等算作广义的福利开支,这部分已占据了美国联邦政府开支的一半以上。
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还能够坦然宣布“美国不是一个福利国家”吗?
事实上,整个20世纪是美国福利制度不断成熟的一百年,尤其是30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和60年代约翰逊的伟大社会时期,福利制度更是突飞猛进。
1910和1920年代,几乎每个州都陆续订立工伤赔偿法。1935年,社会保障法案出台,被视为美国福利保障制度的起点。1937年,住房法案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补助。1938年公平劳工法案首次为最低工资立法。1946年,在公立学校提供午餐补贴。1956年推广残疾保险。1964年食品券项目出台防止饥饿。1965年为老人穷人提供医保的Medicare和Medicaid项目创始,同年保证给大学生贷款项目、工作培训项目等也出台。1968年的公平住房法案,消除住房补助中的种族歧视。1975年建立返还穷人税收的“收入税收信用”制度。1990年通过儿童保障拨款法案和残疾人法案。1997年儿童保险项目和税收信用制度出台……据统计,整个20世纪美国有50多个重大社会保险、福利法案及项目出台,上面列举的,只是一些重大例子而已。
正是这些项目的启动及其发展,彻底改变了联邦政府开支的面貌,使得福利开支成为政府预算的主要方向。马列所预言的“资本主义崩溃”没有发生,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通过民主机制,资本主义体系不断吸收社会主义营养,实现了自我修复。换句话说,社会主义并没有被资本主义消灭,而是被资本主义接受了。
当然,如果从福利开支占GDP的比重来说,美国的水平明显低于欧式福利国家。比如,2001年瑞典的福利开支占据GDP的28.9%,挪威23.9%,英国21.8%,加拿大17.8%,日本16.9%,美国14.8%。这个意义上来说,美国的确不如欧洲重视社会福利。但是别忘了,当年美国的人均GDP为34320美元,而瑞典为24180美元,挪威29620美元,英国24160美元,加拿大27130美元,日本25130美元,所以美国人均福利的实际数额并不低,超过澳大利亚、日本等国,和加拿大、英国等水平相当,与北欧国家差距明显减少。
而且,据另一个政治学家克里斯托弗·霍华德在《The Welfare State Nobody Knows》一书中分析,相对于直接分发福利,美国政府更倾向于使用税收减免、政策倾斜等制度杠杆,来提供“间接福利”。比如给那些为雇员购买医保和养老保险的公司减税,为穷人买房提供贷款担保,给有孩子的贫困家庭提供返还税收等等。
此外,欧洲诸国的经济效率是否受福利制度影响,也一直存在争议。据统计,瑞典这样最典型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,其人均GDP比美国最穷的州还低。当然,不同的文化存在不同的偏好,有的以平等和谐为荣,有的以个人奋斗为荣,有的以勤劳为荣,有的以休闲为荣,没必要用美国标准来衡量其他国家,但是同理,也没必要用欧洲标准来要求美国。民意调查也表明,美国人的福利观念不像欧洲人那么强。
近年,中西学界的一个时髦就是批判“美式的新自由主义”。他们说“无限的私有化、市场化、全球化会伤害弱者的利益”,“应该放弃所谓的华盛顿共识,转而追求北京共识”,这些说法不无道理。但问题是,经过100年福利制度的发展,今天的美国早已不是100年前那个自由放任主义的美国,无论在公共开支、贸易保护、工会势力、收入调节、政策倾斜方面,美国都可说是一个福利国家,而那个“自由放任主义的美国”更像是想象出来的靶子。
如果我生病因交不起钱被医院拒之门外,如果我的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,如果我每天辛苦工作12个小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,如果这些都是普遍而不是个别现象,那么你叫它什么主义都无济于事。如果我的孩子可以免费上学、坐校车、吃午饭,如果我收入低可以住政府盖的房子,如果我失业了可以用政府发的食品券买东西,那么这种制度就是福利制度,你爱叫它什么共识就叫它什么共识。
(本文来源: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:刘瑜)
http://news.163.com/07/0906/09/3NMQF6K6000121EP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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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rch 13, 2008
【刘瑜】缺乏辩论的大会是寂寞的
【刘瑜】剑桥大学讲师
我上中学时政治课本里,有一句话批判西式民主:“西方议会吵吵嚷嚷、相互攻讦……”
我一直没有明白这句话的意思——直到有一天,在电视里看到英国议会开会的画面。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议会开会比英国更“恐怖”了:议员按党派面对面入座,状如两军对垒;双方代表像“大学生辩论赛”一样交替起立发言,针尖对麦芒;最有英国特色的,就是议员竟然像看球赛一样,可以随时叫好或者起哄,所以哪怕是首相,要完整地说完一段话,也可能要途经八次叫好和十次喝倒彩。
看到这样的情形,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很多领袖不喜欢“吵吵嚷嚷、互相攻讦”——这对政治家的口才、思维速度、知识量、政策熟悉程度,尤其是心理素质,考验实在太大了。也难怪有些国家议会的辩论会出现斗殴、脱鞋子、扯头发的情形,急了,口才不够,就手脚并用了。
但是英国这种“不成体统”的议会风格,吵了几百年,好像也没有把这个国家给吵垮,相反你吵我闹之间,往往把事情的各个方面都说清楚了,各方利益都平衡了。当然,英国是英国,中国不一定要模仿它。但是,辩论是否要如此极端是一回事,大会有没有辩论则是另一码事。
和谐的、团结的会议气氛固然是件好事,但是假如这种融洽的基础是对社会矛盾的掩饰或者无视,那就成了“伪融洽”了。据统计,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群体性抗议事件都在6万起左右,也就是说,每天都有至少160多起集体抗议行动。普通民众每一天都在为自己的土地权益、环境权益、国资流失、教育医保等进行艰苦卓绝的抗争,但我们的大会相形而言轻松融洽。请问,代表们的“代表性”何在?莫非民众来自火星,而代表们来自金星?
当然,也有不少代表也呈交议案,但是只见代表“发球”,却不见决策部门如何“接球”,这样的议案有多少意义?民主会议的真谛是不同利益集团间的有效对话,而不是几千人的自言自语。更何况,缺乏对议案的公开辩论,就算议案被通过,这样的民主同样可疑:凭什么它们要被通过?如果代表A支持的恰恰是代表B反对的呢?如果一个代表支持的恰恰是很多民众反对的呢?……
辩论的意义恰在于此。谁也不能保证代表是天使,所以重要的不是他们提出了什么,而是决策部门接受了什么。而政治辩论,就是在这个“提出”和“接受”之间进行过滤。
这两年为了增进民主气氛,国内大会增加了不少民意表达机制,比如网民提建议等。这种举措初衷当然是好的,但是实际效果似乎更像是情绪发泄,而不是制度监督。网民可以在网上叽叽喳喳,代表们却不一定洗耳恭听,你说你的,我爱听不听,这是哪门子民主?把几千人的自言自语扩大到两万人、二十万人,它也还是自言自语。
西式议会的“吵吵嚷嚷、互相攻讦”情形也许不那么优雅,但任何一个多元化社会的基本特点就是利益冲突和理念竞争,如果政治的冲撞恰恰是反映了这种社会现实,它也没有那么可怕。相比把矛盾藏到桌子底下来维持一个桌面上的团结融洽,倒不如把矛盾摆到桌面上来公开讨论。说到底,“混乱”之间失的是“礼”,而沉默之间错过的却是“理”。我以为,在政治当中,道理比礼节更事关重大。
(本文来源:南方周末 作者:刘瑜)
http://news.163.com/08/0314/08/47011QUF00012I5M.html
我上中学时政治课本里,有一句话批判西式民主:“西方议会吵吵嚷嚷、相互攻讦……”
我一直没有明白这句话的意思——直到有一天,在电视里看到英国议会开会的画面。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议会开会比英国更“恐怖”了:议员按党派面对面入座,状如两军对垒;双方代表像“大学生辩论赛”一样交替起立发言,针尖对麦芒;最有英国特色的,就是议员竟然像看球赛一样,可以随时叫好或者起哄,所以哪怕是首相,要完整地说完一段话,也可能要途经八次叫好和十次喝倒彩。
看到这样的情形,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很多领袖不喜欢“吵吵嚷嚷、互相攻讦”——这对政治家的口才、思维速度、知识量、政策熟悉程度,尤其是心理素质,考验实在太大了。也难怪有些国家议会的辩论会出现斗殴、脱鞋子、扯头发的情形,急了,口才不够,就手脚并用了。
但是英国这种“不成体统”的议会风格,吵了几百年,好像也没有把这个国家给吵垮,相反你吵我闹之间,往往把事情的各个方面都说清楚了,各方利益都平衡了。当然,英国是英国,中国不一定要模仿它。但是,辩论是否要如此极端是一回事,大会有没有辩论则是另一码事。
和谐的、团结的会议气氛固然是件好事,但是假如这种融洽的基础是对社会矛盾的掩饰或者无视,那就成了“伪融洽”了。据统计,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群体性抗议事件都在6万起左右,也就是说,每天都有至少160多起集体抗议行动。普通民众每一天都在为自己的土地权益、环境权益、国资流失、教育医保等进行艰苦卓绝的抗争,但我们的大会相形而言轻松融洽。请问,代表们的“代表性”何在?莫非民众来自火星,而代表们来自金星?
当然,也有不少代表也呈交议案,但是只见代表“发球”,却不见决策部门如何“接球”,这样的议案有多少意义?民主会议的真谛是不同利益集团间的有效对话,而不是几千人的自言自语。更何况,缺乏对议案的公开辩论,就算议案被通过,这样的民主同样可疑:凭什么它们要被通过?如果代表A支持的恰恰是代表B反对的呢?如果一个代表支持的恰恰是很多民众反对的呢?……
辩论的意义恰在于此。谁也不能保证代表是天使,所以重要的不是他们提出了什么,而是决策部门接受了什么。而政治辩论,就是在这个“提出”和“接受”之间进行过滤。
这两年为了增进民主气氛,国内大会增加了不少民意表达机制,比如网民提建议等。这种举措初衷当然是好的,但是实际效果似乎更像是情绪发泄,而不是制度监督。网民可以在网上叽叽喳喳,代表们却不一定洗耳恭听,你说你的,我爱听不听,这是哪门子民主?把几千人的自言自语扩大到两万人、二十万人,它也还是自言自语。
西式议会的“吵吵嚷嚷、互相攻讦”情形也许不那么优雅,但任何一个多元化社会的基本特点就是利益冲突和理念竞争,如果政治的冲撞恰恰是反映了这种社会现实,它也没有那么可怕。相比把矛盾藏到桌子底下来维持一个桌面上的团结融洽,倒不如把矛盾摆到桌面上来公开讨论。说到底,“混乱”之间失的是“礼”,而沉默之间错过的却是“理”。我以为,在政治当中,道理比礼节更事关重大。
(本文来源:南方周末 作者:刘瑜)
http://news.163.com/08/0314/08/47011QUF00012I5M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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