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刘瑜】剑桥大学讲师
我上中学时政治课本里,有一句话批判西式民主:“西方议会吵吵嚷嚷、相互攻讦……”
我一直没有明白这句话的意思——直到有一天,在电视里看到英国议会开会的画面。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议会开会比英国更“恐怖”了:议员按党派面对面入座,状如两军对垒;双方代表像“大学生辩论赛”一样交替起立发言,针尖对麦芒;最有英国特色的,就是议员竟然像看球赛一样,可以随时叫好或者起哄,所以哪怕是首相,要完整地说完一段话,也可能要途经八次叫好和十次喝倒彩。
看到这样的情形,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很多领袖不喜欢“吵吵嚷嚷、互相攻讦”——这对政治家的口才、思维速度、知识量、政策熟悉程度,尤其是心理素质,考验实在太大了。也难怪有些国家议会的辩论会出现斗殴、脱鞋子、扯头发的情形,急了,口才不够,就手脚并用了。
但是英国这种“不成体统”的议会风格,吵了几百年,好像也没有把这个国家给吵垮,相反你吵我闹之间,往往把事情的各个方面都说清楚了,各方利益都平衡了。当然,英国是英国,中国不一定要模仿它。但是,辩论是否要如此极端是一回事,大会有没有辩论则是另一码事。
和谐的、团结的会议气氛固然是件好事,但是假如这种融洽的基础是对社会矛盾的掩饰或者无视,那就成了“伪融洽”了。据统计,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群体性抗议事件都在6万起左右,也就是说,每天都有至少160多起集体抗议行动。普通民众每一天都在为自己的土地权益、环境权益、国资流失、教育医保等进行艰苦卓绝的抗争,但我们的大会相形而言轻松融洽。请问,代表们的“代表性”何在?莫非民众来自火星,而代表们来自金星?
当然,也有不少代表也呈交议案,但是只见代表“发球”,却不见决策部门如何“接球”,这样的议案有多少意义?民主会议的真谛是不同利益集团间的有效对话,而不是几千人的自言自语。更何况,缺乏对议案的公开辩论,就算议案被通过,这样的民主同样可疑:凭什么它们要被通过?如果代表A支持的恰恰是代表B反对的呢?如果一个代表支持的恰恰是很多民众反对的呢?……
辩论的意义恰在于此。谁也不能保证代表是天使,所以重要的不是他们提出了什么,而是决策部门接受了什么。而政治辩论,就是在这个“提出”和“接受”之间进行过滤。
这两年为了增进民主气氛,国内大会增加了不少民意表达机制,比如网民提建议等。这种举措初衷当然是好的,但是实际效果似乎更像是情绪发泄,而不是制度监督。网民可以在网上叽叽喳喳,代表们却不一定洗耳恭听,你说你的,我爱听不听,这是哪门子民主?把几千人的自言自语扩大到两万人、二十万人,它也还是自言自语。
西式议会的“吵吵嚷嚷、互相攻讦”情形也许不那么优雅,但任何一个多元化社会的基本特点就是利益冲突和理念竞争,如果政治的冲撞恰恰是反映了这种社会现实,它也没有那么可怕。相比把矛盾藏到桌子底下来维持一个桌面上的团结融洽,倒不如把矛盾摆到桌面上来公开讨论。说到底,“混乱”之间失的是“礼”,而沉默之间错过的却是“理”。我以为,在政治当中,道理比礼节更事关重大。
(本文来源:南方周末 作者:刘瑜)
http://news.163.com/08/0314/08/47011QUF00012I5M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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